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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源乡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 |||||
作者:浙源乡宣…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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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源乡宣传报道工作实施方案 为正面宣传浙源,提高浙源知名度,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氛围,确保完成宣传工作的各项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浙源乡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和浙源乡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的精神,立足浙源人文和生态优势,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断提高浙源乡的知名度。 二、宣传重点 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旅游发展、果业工程、制度创新(结合“半月上村入户”活动)、服务农村经济的新做法等进行正面宣传。 三、实施细则 (一) 工作要求 1、要求每位报道员每月投递2篇文稿,全年务必发表三篇新闻; 2、报道及文章内容必须与浙源有关,文章内须有“浙源”字符。 3、凡是对外宣传浙源工作稿件需经乡宣传办公室核稿。 (二) 奖励办法 1、发表短篇幅新闻(150字以内)奖励:县级报刊(含部门)20元/篇;市级报刊(含部门)40元/篇;省级报刊(含部门)80元/篇;国家级报刊(含部门)160元/篇; 2、发表长篇幅新闻(150字以上)奖励: 县级报刊50元/篇;市级报刊100元/篇;头版分别奖励100元/篇、300元/篇;头版头条分别奖励300元/篇、900元/篇。 省部级及国家级报纸及刊物一事一议; 3、在浙源网站及其浙源简报上发表采取以下奖励:150-500字文章或简讯20元/篇,500字以上50元/篇,150字以下文章原则上不奖励,简讯及转载文章一事一议。发表在旅游网、党建网、招商网、婺源网上的报道,按上述标准减半执行,图片每张奖励10元。报刊及网站重复刊登的按就高原则奖励,不重复奖励,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省市、国家级(含部门)网一事一议。 三、奖励对象 有关正面宣传浙源字符的人员均为奖励对象。 四、兑现方式 1、采取每月凭稿到乡党政办公室结算,由分管领导及党委书记核定,奖金由乡财务每季支付一次。 五、年终表彰 乡党委、政府对各单位报道员进行年终评比,对工作出色、投稿积极、发表频率高的报道员进行表彰奖励,并积极向上级部门推荐。 六、组织实施 本实施方案由浙源乡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并于 附:报道员名单 二OO七年七月一日 浙源乡报道员名单: 余志其 胡进生 查梅芳 程志佑 程芳芳 詹加祥 叶柏荣 汪晓飞 詹根生 江关枝 曹进荣 俞自强 查丽萍 俞春蓉 董 琪 查佛乐 查 克 李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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